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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上质点所受到的回复力都是指向平衡位置的.但是波的形成不是因为质点间的相互作用力吗?根据带动法的话,可以确定质点的运动方

来源:学生作业帮 编辑:搜狗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:物理作业 时间:2024/07/31 15:43:53
波上质点所受到的回复力都是指向平衡位置的.但是波的形成不是因为质点间的相互作用力吗?根据带动法的话,可以确定质点的运动方向,为什么有的时候回复力的方向会和速度的方向相反呢?即这个回复力到底是谁提供的?这里的回复力是不是就是质点间的相互作用力?
不是的
你看蓝色的箭头是代表受到质点间的相互作用力,将向上运动
而事实上回复力是向下的   
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搞不懂
波上质点所受到的回复力都是指向平衡位置的.但是波的形成不是因为质点间的相互作用力吗?根据带动法的话,可以确定质点的运动方
比方在一根水平放置、基本绷直的绳子的左端突然施加一个向上的外力(力的作用时间很短),那么对于这个绳端的质点(A点),外力迫使它向上加速运动,但与此同时(实际上略微滞后)该质点右侧的质点(B点)将阻碍该质点向上运动继续运动(使A点速度减小),这个阻碍作用是由两个质点间的作用力(实质上就是分子间作用力的合力,一个质点可以看做很多分子的小集团)产生的,这个阻力方向向下,使A点有向下运动恢复原状(平衡位置)的趋势,称为恢复力,即A点受到的恢复力是由相邻质点(B点)提供的.对于B点而言它原来不动,一旦A点向上脱离平衡位置,AB间将产生净的引力(原先大家都在平衡位置相互作用力为零),B受到的引力向上,由A提供,这就是引发B点振动的力,一旦B点向上离开平衡位置,其右侧的C点又使其有向下运动的趋势,即B点受到来自于C点的恢复力,以此类推,从而振动得以传播.向下的恢复力总是略滞后于向上的引发力,从而造成各质点先向上运动,运动到振幅处再掉头向下,回到平衡位置,由于在平衡位置质点仍有动能,将继续向下运动,这时受到右侧质点的恢复力将使其存在向上的运动趋势,从而每个质点都得以在平衡位置上下振动.
前面两段回答有问题,删去,未完待修正.
再问: 听了你的解释 我茅塞顿开。 谢谢